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肇事逃逸有保险么、保险公司会赔偿吗?第一点,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认;第二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确定逃逸的话商业险不能获得赔付。第三点:较强险条款中没有规定逃逸为免赔责任,所以说你交强险还是可以赔的第四点: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流程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三、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对交通事故认定办法作了如下规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肇事驾驶员逃逸,即使该驾驶员在事先已经给车辆购买了车险等险种的,保险公司也不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交通部门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且受害人的伤情已经经过鉴定之后,才能判断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弄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注册完毕后,就是公司的经营活动资金,可以动用。关键是怎么用,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现在的两种公司模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执行决策层,而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在公司所持的......

·隐名股东要求退股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要求退股的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要求退股的规定是公司已经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相关的利润,但是这连续5年都是盈利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选择退股。......

·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
      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一、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法律当中,现没有最低填多少,对注册科技公司最低的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公司法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部法律,从名称上来看也可以看出公司法主要是归置公司的相关主要事项......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主要的参与者,企业的范畴很广,公司就是其组织形式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式。而市场经济的......

·公司法减资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法减资应该具备什么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有哪些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有哪些途径?由于电子商务企业相对于传统企业有着灵活性好、门槛低、回报率可观的优势,很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都纷纷选择电子商务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程序?首先要注意一下,法人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它是一个机构,是公司这个整体。而企业的法人代表才会是一个具体......

·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推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

·五险一金公司和自己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需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福利,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同时劳动者个人也是需要缴纳一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