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我国,对于道路交通的管理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想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话,就必须要依法取得驾驶的执照,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驾驶证。没有这个驾驶证是绝对不可以开车到路上来行驶的,一旦被抓住的话,面临的会是非常严格的行政处罚,如果在驾驶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还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理?具体来讲,在道路上无证驾驶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第一种是无证驾驶在道路上行驶,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交通事故。1.对于这种情况,由于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不会涉及到人身的伤害,也就没有办法进行刑事处罚。此时的处罚范围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于车辆本身和驾驶者都要有一定的限制。2.对于车辆来讲是要由交警大队扣留车辆,对于驾驶人来讲要交出200到2000元的罚款,而且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处以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具体应当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处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无证驾驶在道路上对于整个交通的影响是什么样子的来判断。二、第二种情况是无证驾驶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了轻微的交通事故。1.这种情况通常来讲造成的事故都是比较轻微的,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刮蹭或者是撞到了树上,或者是护栏上没有造成太过严重的后果的话,处罚方式是和普通的无证驾驶一样的。2.在上文所提到的标准之下来进行惩罚,如果造成了非常轻微的人身伤害的话,还要对对方有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的数额不会太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三、第三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无证驾驶在道路上行驶,并且造成了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的严重后果。1.如果造成了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的后果,此时就构成了刑法当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就已经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之内了,谁要被定罪判刑的。在这个时候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完全依照刑法来进行的,行政法规已经不能够管控了。2.以上就是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汽车会出现的几种情况,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不过如果车辆本身上了保险的话,造成的后果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对于双方的责任认定来讲,无证驾驶这一条并不加重责任,有些公司也会在交强险的范围之内,对于造成的损害进行正常的理赔,给当事人减轻一点负担。3.不过,在刑法上无证驾驶是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加重的一种,所以在定罪判刑的时候会有所考量,通常来讲会判得比较重。4.对于无证驾驶车辆的处理问题,就要遵循以上的不同情况来分别处理了。在发生了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注意的是保护现场,等到交警过来,对于责任出做一个初步的认定,然后按照责任事故认定书,对自己的义务范围之内的事情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30万商业车险多少
      30万商业车险多少钱?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小汽车,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免不了各种大大小小的意外,可能是自己的爱车被刮花,或者是刮花别人的......

·机动车侵权责任自行车撞人侵权责任分别是怎样的?
      机动车侵权责任自行车撞人侵权责任分别是怎样的?机动车、自行车撞人侵权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民事赔偿金。但是在担责之前,需要先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一直在主路上缓慢行驶,这种情况肯定会让后面的车辆很着急,因此在安全的情况......

·逮捕后检察院侦查期限要多久才能移交法院?
      一、逮捕后检察院侦查期限要多久才能移交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

·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实际的由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此时就要求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的质量作出验收了。若验收合格的话,则就要签署房屋交接书......

·简易汽车租赁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简易汽车租赁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一、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简易汽车租赁合同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

·30万商业车险要交多少
      30万商业车险要交多少钱?一、30万商业车险要交多少钱?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热衷于购买车辆,因为在出行方面是很方便;所以,整体的车辆都是......

·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人身损害当中又分为了一般损害、伤残以及死亡三种不同的情况。针对损害的情况不同,当......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交通事故中骗保5000元会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中骗保5000元会判刑吗一般不会判刑,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是,要不就注销这个案件,要不就进行拒赔处理。  交通事故骗保,通常有两种手段,一......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