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能构成诈骗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间借贷通俗的说就是普通人之间的借钱问题,双方可以是普通百姓之间,也可以是普通人和法人之间等等,无论如何借贷就是一种借钱的行为,就像我们平时和朋友之间借钱一样,都属于民间借贷,那么借人钱是肯定要还的,但是如果很多人借钱之后根本不还,这个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有一些或许就不了了之了,有一些如果数额巨大的话会不会涉及到犯罪,这都很难说,这个是当今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也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民间借贷是不是能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先了解法律上的诈骗罪是怎么定性的,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非法占有其他人的财产物品等行为,采用虚构,隐瞒,欺骗,说谎等方式对他人的钱财物品公私财物等进行诈骗的非法行为。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借贷是不构成诈骗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者和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法律上属于一种民事方面的法律行为关系,因此不产生刑事责任,诈骗罪是要根据刑法判决,而民事行为主要以调解为主,而且一般的借贷不存在上述诈骗罪的定义,所以民间借贷是不构成诈骗。那么民间借贷和诈骗罪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也可以清楚的了解一下,其实我们上面的内容也提到了,民间借贷和诈骗之所以不一样主要就是看受益人取得财产的行为是不是存在有非法的行为和目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并且采用虚构,隐瞒,欺骗的方式,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对其他人的财产和数额较大的公私物品进行占有使用,导致侵犯了受害人的权利和利益。另外在民间借贷中我们要注意一些点,首先就是借钱的原因和数量。在民间借贷之中大多数的借款人是因为遇到了各个方面的困难问题,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去借钱,如果没有事情谁也不愿意去借贷,一般相对于诈骗的话借的钱数会比较少。但是在诈骗罪中,犯罪人用虚假隐瞒实际理由的方式,诈骗他人的钱财,而且数额一般来说很大。其次就是借钱人是否诚信,一般的借贷中,借钱的一方一般是不会欺骗隐瞒他人的。但是在诈骗罪中,诈骗人会有目的,有计划的实施进行诈骗行为,为了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最后就是看借款人还款的诚意度如何。一般的借贷中,借钱的人很少会不承认借贷关系,会积极的还钱,就算有问题也不是故意不还的。但是诈骗中,犯罪人在目的上就是想骗取到受害人的钱后逃跑,不负责任。总之,借贷和诈骗很好分别的,由于借贷不属于刑事案,属于民事案件,所以警察不会插手管,建议如果真的有此类问题的话,就去找专业律师咨询,然后到法院打官司,借钱一定要谨慎,尤其金额比较大的话。
  
  
  


·公民之间借条写合同吗?
      公民之间借条写合同吗?公民之间签订借条是不写合同的,但协商后签订合同也是合法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

·什么是公司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什么是公司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一、何为存单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我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通常会遇到借债还钱这类事情。从法律上讲,这种现象中就蕴藏着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该关系破裂往往就......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一、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在一般的保证当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随着一起中断了......

·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一、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从中断时起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我国,诉讼时效是为了让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可以得到权益的保障,这个时......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具体的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

·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
      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合同按照合同主体的标准不同而划分为和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对于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