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在法律上不存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抚养费在法律上不存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属于同一类别。“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未成年子女成长所需的一切费用都属于抚养费的内容,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还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然而,由于私立学校收费较高,高中及以下学校的教育费用应由其承担。贵族学校支付的学费,或由于成绩不佳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成为赡养费。如果孩子未经父母双方同意而被录取,不同意的父母可以不支付费用,但应由父母支付。维修仅限于儿童需要购买电脑和移动电话、旅行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等,这些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家长可以拒绝支付。患有严重疾病和绝症的儿童的医疗费用仅限于报销社会医疗保险,例如患有肾衰竭的儿童。白血病患儿的肾脏置换费用和骨髓移植费用不计入维持费。父母只在道义上对费用负责,而不在法律上对此负责。三、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标准配偶一方承担赡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父母双方承担非婚生子女赡养费的标准如下:1、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月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果提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可以适当增加这一比例,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 “月收入总额”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和奖金。您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维修费金额。同一行业同一年度总收入或平均收入的年平均收入和年平均生活成本,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补偿项目参考标准》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上述比例。一项特别要求是指长期患有重病或其子女残疾的儿童。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对婚生子女的赡养适用于同一法律,非婚生子女同样有权不受任何歧视地抚养和接受教育。如果离婚配偶之一未能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子女抚养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以上我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一样收到法律的保护,并取决于不同父母的收入。作为非婚生子女,有必要澄清他有权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合法权利。如果发现一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退彩礼吗?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退彩礼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

·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卖淫的这种行为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平时您可能在新闻或者自己就曾经亲眼见到过警察大规模的抓捕卖淫女的这种执法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抓捕卖......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子女归男方抚养,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如果双方协议时协商了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那就可以不用给,如果协议不成时,由......

·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夫妻起诉了很多次,但法院都没有判决离婚,这是为什么呢?肯定是夫妻的情况不满足离婚的情形规定,因而法院也不能作出离婚的判决。那......

·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求是什么
      说到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求,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是什么意思,其实这可以当做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来看待。毕竟在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家庭中,父母一旦离......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当然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不过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

·子女赡养老人的年龄应是多少岁
      一、子女赡养老人的年龄应是多少岁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义务并没有任何年龄限制。当然,必须履行不等同于立即履行或任何情况下都要履行......

·一、离婚分割财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分割财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

·在我国没离婚不用给抚养费吗
      一、在我国没离婚不用给抚养费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所以很多人会将自己的这种情绪全部都爆发在孩子身上。离婚之后实质上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这一方......

·起诉离婚撤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撤诉需要多少钱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