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类似于用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1.国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国家无需收回土地:如果国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①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②交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的价格通常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二、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法律对房屋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要分为不同的性质,而不同性质的土地所规定的使用年限都是不同的,所以对于大家购买的居住房屋产权一般都是七十年,而七十年到期以后可以选择相应的续期,当然国家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收回。
  
  
  
  


·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要怎么约定
      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体,所以有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过程当中,可能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都会决定把房子留给孩子。不过像这种情况,......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返还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

·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的过程中,房东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当然此时房东也会提供一个租房押金条。一般最后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押金都是会退还的。那要是......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房屋拆迁的时候,您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国家制定的有拆迁补助的相关法规,拆迁补助款不仅仅包括对拆迁房屋的......

·拆迁安置统建房自建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统建房自建房的区别是什么?1、首先是建筑的主体不一样。统建房是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统一的建设开发。而自建房则是由个人或单位通过雇佣他......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那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的。不过很多购房者至今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

·“租售同权”就像个炸弹一样引爆了房产界,在对租售同权有了一定
      “租售同权”就像个炸弹一样引爆了房产界,在对租售同权有了一定了解后,许多想买房的人就因此而开始动摇,因为租售同权许多人开始犹豫自己应该选择买......

·一、购买房资格审查要多久?
      一、购买房资格审查要多久?资质审核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下来,差不多就是两周的时间,资质审核下来后有效期是15个自然日。看房时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如果房贷没办下来,用户需要做以下几件事情:1.积极了解具体问题。如果购房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用户需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无法审......

·一,当事人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当事人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算共同财产吗1、其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

·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

·离婚时一方请求法院判令另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