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二、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条件有哪些?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精神病人因为已经不能与正常人一样了,在表达自己意愿上面往往存在瑕疵,于是在协议方式下离婚,就不能准确判断其是否是做出了真实意愿表示的,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与精神病人离婚。而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患病的一方就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庭参加诉讼。
  
  
  


·起诉离婚意味着什么意思
      在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个速度快且基本无后顾之忧,在没有任何纠葛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相反,另外一种诉讼离......

·男女婚前同居违法吗?
      男女婚前同居违法吗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现实中大多数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夫妻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是......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中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中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

·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离婚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虽然协议离婚要与诉讼离婚简单快捷一些,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这就会出现在无法协议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只能......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依据都是一致的,不区分双方是什么户口,有区别的地方只是所要分割的财产的类别,只是农村离婚时要特别注意......

·子女抚养费规定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证未成年人能健康地成长,避免出现父母遗弃未成年人情形,或者父母不支付其在成长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国家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父母不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是赡养费,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同样子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但是如果父母将财产指定给某一个子女的,则......

·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大多数的人都认为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若一方选择逃避,就会形成僵局,为了解决问题,我国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单方面起诉离婚。......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必须支付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