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厉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不同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他们其实主要在三方面存在不同,包括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以及犯罪主体不同。其实在量刑处罚方面,这二者也是不同的。?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如果对方在银行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后夫妻两个人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是个人债务的,对方在银行的债务跟自己无......
·欠钱不还又没证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证据怎么办?1、没有证据需要收集证据。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
·公司债券都存在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
公司债券都存在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一、公司债券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一、股权转让后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借款有借条对方不还款怎么办?
借款有借条对方不还款怎么办?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近年来,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人们对于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十分关心,那么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割?离婚后的债......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债务人有时候可能会不知欠一个人的钱,这时候就会产生多个债权人。所以,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这就需要多......
·借钱的借条样本是怎样的?
借钱的借条样本是怎样的?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1、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
·债务重组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重组的意义有哪些?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能的破产程序相比,困难债务重组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过程, 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