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催收骚扰家人怎么报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催收骚扰家人怎么报案?
  
  催收骚扰家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或者报警的方式直接报案处理。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比如贷款公司派人上门催收,采用辱骂、威胁、恐吓、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家人采取了过激行为,那么就可以立即报警,可以当即制止催收人员的行为。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保留证据,否则空口白话,贷款公司不承认,那么也无法定他们的罪。
  
  二、催收骚扰加入具体处理方式
  
  1、举报投诉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了催收自律公约,如果借款人面临了暴力催收,那么可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相关监管机构投诉电话或邮件系统进行举报。
  
  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将违法违规线索分别移交至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2、报警
  
  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比如贷款公司派人上门催收,采用辱骂、威胁、恐吓、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家人采取了过激行为,那么就可以立即报警,可以当即制止催收人员的行为。
  
  总而言之,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保留证据,否则空口白话,贷款公司不承认,那么也无法定他们的罪。
  
  ① 催收人员的短信
  
  因为暴力催收的一个最快速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短信的形式辱骂威胁借款人,可以在平时短信交流过程中注意保存记录。
  
  ② 电话录音
  
  现在手机都有录音功能,尽量在每次通话的过程中全程录音,后续可以作为证据,同时自己语气要平和,表达自己想还款,在尽力想办法的态度。
  
  ③ 录像
  
  如果暴力催收人员是上门,那么可以让其他人帮忙录下催收人员暴力追债的行为,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催收骚扰家人怎么报案的内容,在法律上,使用恐吓等方式催收贷款是非法的,可能使当事人或者其家人遭受精神损失或者经济损失,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搜集到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根据当事人报案情况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文件,对催收方进行依法处罚。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就贷款的收取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夺,这里的子女主要是指未成年子女,因为未成年子女暂时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父母的抚养。而成年子女已......

·2023年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

·胁迫婚属于什么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您都知道抚养孩子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未成年的子女都是由父母进行抚养的。但是有的时候......

·一、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
      一、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

·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的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大于80毫克,像这种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150的话肯定无疑已经构成了醉驾。现在我国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

·婚姻无效财产要怎么分割?
      或许还有人不是很清楚无效婚姻,其实就是指那些没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一旦这些无效婚姻申请成功,双方的婚姻被法院判处无效之后,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