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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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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二、试用期多长时间?
  
  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在书面劳动合同当中员工要注意应该写清楚试用期的,比如说,双方整体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才一年,但是公司或者是在合同中就没有写试用期,又或者是试用期就长达半年,这都是不合法的,容易给以后员工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的,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工资待遇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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