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一)合同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合同管理规划工作,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制定出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架构图。
  任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会形成事实上的合同架构体系,但在无意识(即无计划)状态下形成的合同架构体系是在应付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情况下形成的,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因此使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计划性和科学合理性,而且项目的整个管理工作难免会因为合同管理工作的无序性受到很大负面影响。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二)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有:
  (1)针对项目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合同架构体系。
  (2)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合法、完善、严谨的合同文件,从而建立起科学的合同文件体系。
  (3)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履行管理是督促项目各参建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顺利完成项目。
  3、制定出完善可行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
  4、在合同管理方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2)合同谈判和合同签署。
   2、合同履行管理
  (1)合同执行。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私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合法性根据。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合同签署前的谈判精神和客观情况,按照共赢和互利的原则尽快解决。
  (2)合同纠纷处理。
  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和理解沟通等方面的原因,出现合同纠纷是正常的现象。当纠纷出现后,一定要对纠纷性质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评价,纠纷产生的原因、现状、后果和影响都要考虑。对于缺乏诚信的欺诈,一定要义正词严地予以反击:该仲裁和诉讼的,要尽快收集资料进入法定程序。对于合同诈骗,尽早报案是维护权利的关键。对于能补救的纠纷,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变更合同、终止合同都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3、合同变更管理
  在大量的实践中,由于合同双方现实环境和相关条件的变化,往往会出现合同变更,而这些变更必须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适当地加以处理。如果某一方不理解合同条款,或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那么该方会发生额外的代价以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
  合同变更的处理由合同变更控制系统来完成。合同变更控制系统包括文书记录工作、跟踪系统、争端解决程序和授权变更所需的批准级别。合同变更控制系统是项目整体管理控制变更的一部分。任何合同的变更都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来改变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
   4、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亦即合同文件管理,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础。它作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被统一整合为一体的一套具体的过程、相关的控制职能和自劝化工具。项目经理使用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该系统用于维持合同文件和通信往来的索引记录,并协助相关的检索和归档。合同文本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对合同文本进行管理是档案法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的需要。合同文本管理还包括正本和副本管理、合同文件格式等内容。在文本格式上,为了限制执行人员随意修改合同,一般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文本,手写的旁注和修改等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做好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提高效益,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企业合同负责部门要学会灵活运用合同管理工作方法,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复核等多环节入手,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力争通过合同管理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
  
  
  


·相较于我国的普通公民来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在
      相较于我国的普通公民来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在日常驾车的过程当中被交警部门发现醉驾的话,除了要依法接受我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伤残是没有抚养费的,只有工亡才有。具体要看工伤造成的后果,若是造成劳动者残疾则没有子女抚养费,若是造成劳动者工亡的,......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一、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员工:1、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

·一、宁波保险误工费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宁波保险误工费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一、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不是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讨要工资多少钱能起诉
      讨要工资是法律上的财产案件,起诉还需一定的诉讼费用,也就是说,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金额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交纳,诉讼费用是和诉讼标的挂钩的,......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没有书面化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双方口头有协议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一、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总则及基本规定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

·一、永州市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一、永州市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社会中经常会发生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其中包括工作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可以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