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后的对方起诉我保险公司怎么做(一)交通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后的对方起诉我保险公司怎么做(一)交通事故后遭对方起诉,我怎么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遭到对方的起诉,如果给车上了保险,那么可以把保险单提交给法院,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的被告,法院会同意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132条规定,如果共同被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的,法院要通知其共同参加诉讼。最高法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73条规定,如果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法院要依照《民事诉讼法》中第132条的规定,通知其必须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请追加。如果法院在进行审查后,发生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理由不成立,则驳回其申请。如果申请理由成立,则会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在这里要注意:无论追加的原告,无论其参不参加诉讼,都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对其作出的判决结果。(二)保险公司怎么做保险公司被追加为被告后,应依法共同参加诉讼,并进行相应数额的赔偿。法院的判决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以驾驶员所交的保险限额进行赔偿。上了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还可以赔偿一部分,剩下的则由驾驶员自己赔偿。二、关于交通事故的定义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为意外或是司机本人的过错造成了财产损失或是人员伤亡的事件即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人员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也可能是由于天灾,如台风、地震、山洪或雷击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1.必须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造成的,如果是行人间在路上发生的碰撞则不是交通事故。2.在公路、城市道路、在单位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或者公共停车场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3.无论车辆行驶还是停放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在停放时,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者在上下车时发生了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就不属于交通事故。4.车辆发生了翻车、碾压人或物、遭到碰撞、被刮擦、爆炸或着火等情况。由于肇事者的过错或是发生了意外行为导致的事件。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则不算交通事故。6.在事件中有损害的后果,如是物质损失或人员死伤。7.肇事者不是有意,因为其他意外造成的。如果肇事者是故意的,就不算是交通事故。因此,当车辆损害需要维修,在经过法院调解划清双方责任后,遇到对方不想赔付的情况时,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来进行维权。在遇到被起诉本人和保险公司时,诉讼费用是不在赔付当中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

·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每个人都必须缴纳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企业公司法人......

·交通事故骨折不够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骨折不够伤残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俗话说的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其中酒驾又根据血液中酒精
      俗话说的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其中酒驾又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者中的后者醉酒驾驶近年来的事故率极高,是对自身和他......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什么内容?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在水上的船舶之间发生的碰撞或者船舶在水面上发生的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需要注意的与道路......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逆向行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现实中出现逆行的情况也很多,而一旦被发现自然就要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

·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而且不管是城市道路还是农村道路都会经常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都需要对事故进行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孩子的,还要就抚......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

·武汉醉驾扣车后多久能取车?
      武汉醉驾扣车后多久能取车?涉嫌酒后驾驶的适用一般程序,可以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2日之内将报告送到当事人,3日之内不提出重新检......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醉驾受监控车辆应当立即对驾驶人员进行控制,并吊销驾照处罚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毕竟机动车在高速运转中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害肯定是比较大的。而伤者受伤入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话,那么做出的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