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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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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吗”的问题,大学生是指的在学校学习以及生活的一群社会青年,大学生因还没有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大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大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大学生受伤期间未从事务工活动,没有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故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务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到恢复劳动能力这一期间,因无法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其他法律规定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但如果受伤的在校学生为已成年的大学生,其有证据证实交通事故发生前其利用假期在外打工且有固定收入,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在假期打工的,则其假期期间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再例如受伤在校成年大学生,在学习期间勤工俭学,从事家教等劳务获得,则其可期待的劳务报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消极损失,也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
  
  
  在我们国家,误工费用的赔偿是依据当事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挂钩的,因此在校大学生如果没有收入的话,自然不会得到误工费用的赔偿,但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说已经是成年的大学生,而且在假期确实存在着打工的状况,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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