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前提条件就是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需要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会有不小的纠纷,但是在问题的处理上,只要当事人运用的手段合理就会有效的解决,不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风险
      一、离婚行为是否有效,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很多当事人存在错误认识,认为既然是假离婚,且离婚后夫妻双方继续保持同居状态,应视为婚姻关系自始未......

·新婚姻法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提出离婚咋办?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离婚的,但是在一些特......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刑事案国家赔偿数额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国家赔偿数额计算是怎么规定的?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

·一方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

·夫妻双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社会的生活压力,导致婚姻生活出现各种问题,形成离婚率的上升。当夫妻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就离离婚不远了。很多当时在处理离婚问题是很容易......

·申请再婚登记离婚证没收吗
      再婚登记离婚证没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

·涉外结婚程序及手续有哪些?
      涉外结婚程序及手续有哪些?涉外结婚程序及手续有哪些??1、中国公民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证件、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哪些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