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孩子在读大学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孩子在读大学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如果成年子女在校学习的,仅仅限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不包括大学。
  
  二、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抚养费用的支付具体指的是,对于未成年子女所进行的一种费用支出的支付,主要还是因为未成年子女,他们没有能力可以负担自己的生活,必须由父母来进行承担,所以在上大学期间,如果已满18周岁,那么父母是没有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的。
  
  


·人们对婚姻法补充规定有什么评价?
      婚姻对于国人总是神圣的,因此我国婚姻法对婚姻有关的具体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而新近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算现在抚养权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变更......

·婚内强奸是否违法,婚内强奸违法吗
      婚内强奸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男方采用够暴力行为,压制对方的反抗,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我们知道一......

·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的判决,是以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为主,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离异后的自身情况以及生活条件,来对孩子的抚育权进行最终判决的。如果对于法院有关抚养......

·现今双方同意离婚开庭会一次判离吗
      一,现今双方同意离婚开庭会一次判离吗会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男......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可以办理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

·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子女肯定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但如果家庭中有两个孩子呢,此时夫妻离婚的话,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或者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被......

·协议离婚什么时候生效?
      对婚姻法律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自然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就有需要当事人注意......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

·女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怎么处理?
      女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怎么处理?抚养孩子的每一个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离婚家庭的孩子不能很好的抚养,给孩子带来严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