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我们在社会生活当中要承担的法定义务不是自己可以随便推脱的,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就是如此的。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子女和父母之间的这种亲情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无缘无故的拖欠抚养费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主动替孩子争取才行。
  
  
  


·公司做担保人借条怎么写
      首先应当包括普通借条的所有内容,包括:出借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同时应当主要注明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很多人在借款时会写欠条或者欠款协议之类的材料,很多欠款协议会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为了帮......

·网贷欠了几千能起诉吗
      网贷欠了几千能起诉吗?一、网贷欠了几千能起诉吗?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额度超过2000之后,就已经可以构成诈骗犯罪,有被网贷平台告上......

·债权债务结清证明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结清证明范本怎么写?在生活中,借钱还钱是常有的事情,数额也是从几百到几十万甚至更多。一般很多人在借款给他人后都会选择让对方写下借款......

·民间债务不还怎么办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

·夫妻承担20万债务离婚后由谁偿还
      夫妻承担20万债务离婚后由谁偿还?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

·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还未追回欠款,债权人就失踪。那么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是否还需要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呢?对债权人的亲友来说,债权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1、出借人、借款......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法律规定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一、债的担保形式有几种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