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机动车的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许多的内容都需要经过机动车司法鉴定才能确定。为了避免机动车司法鉴定行业的混乱,我国专门出台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来规范其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鉴定评估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机动车的鉴定及价值评估。鉴定方法主要针对乘用车,其他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事故机动车的鉴定及价值评估参照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三)鉴定评估
  1、机动车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2、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
  根据鉴定评估目的,对机动车进行技术状况鉴定,确定某一时点价值的过程。
  3、事故机动车经过碰撞、水淹、火灾、维修不当、使用不当等非自然损耗因素造成严重损伤的机动车。
  4、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
  根据鉴定评估目的,对事故机动车进行技术状况鉴定,确定某一时点价值的过程。
  5、事故机动车贬值损失
  机动车在事故前的评估值与事故后的评估值的差额。
  6、价值评估方法根据机动车的技术状况,计算某一时点价值的方法。事故机动车的价值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7、重置成本法
  按照相同车型市场现行价格重新购置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用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时价值的方法。
   (四)鉴定要求
  1、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应符合DB 51/T1457分类规定。
  2、设施设备要求
  鉴定机构设备设施应符合DB 51/T1459规定要求。
  3、鉴定人
  鉴定人应持有执业类别为机动车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应该具备汽车专业和价值评估专业的知识和从业经验。
   (五)事故机动车鉴定评估程序
  1、受理鉴定评估委托
  了解委托方及其车辆的基本情况,明确委托方要求,主要包括委托方要求的鉴定评估目的、鉴定评估基准日、期望完成的时间等。
  2、签订委托协议
  根据委托要求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3、鉴定车辆技术状况
  按照车身、发动机舱、驾驶舱、启动、路试、底盘等项目顺序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参照附录填写《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记录表》
  4、判定事故车
  根据检查结果判别事故车。符合表1中任何一项检查项目对应的缺陷状态,无论修复与否,则车辆为事故车。(参照GB/T 30323-2013 5.6,并增加部分事故部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在该标准出台之前由于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各鉴定机构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鉴定,同一事故车辆鉴定所得的贬值结果可能相差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而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受损车辆在二手市场的价格,影响到受损车主的利益。所以此标准的出台对二手车市场起到了非常好的调控作用。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我们的生活总是离不开货车,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很多货车却经常出现严重超载的现象,这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这也反应......

·掉头撞车一定是掉头的责任吗
      掉头撞车是掉头车辆的责任。掉头转弯的车辆应该避让直行的车辆,所以掉头时撞到其他车辆最低应该是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责任以交警划分的为准,如不服......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属于违法的;《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现在其中。有些不是很懂网络的人,就很容易遭到骗子的攻击,一不小心就损失了金钱。平......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一、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被自行车撞伤属于工伤。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构不成交通......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几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几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作为被告应该积极应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

·交通事故中单车事故,交强险可以赔偿吗
      交强险是当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而正......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政府在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这一方面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不管是地铁,公交,公共自行车等各种出行方式都为道路容量不足起到了很积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