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打官司的必经环节就是进行法庭辩论,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再结合证据对案件最后做出判决。那么这个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二、离婚案件法庭调查程序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主要关心的是当事人双方何时认识、何时确立恋爱关系、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双方何时因何原因闹矛盾、何时分居等基本情况。而对于谁是谁非,主要看当事人的举证。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对方的是非,其言辞再可信,法院一般也不会采纳作为定案的依据。
如果在当事人的陈述中,法官认为有些事实还没有说清,可能会再主动询问当事人问题。而法官一般问问题都是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所问的问题一般也比较关键和重要,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重视,想好后再回答,不能过于草率。
法庭调查的最后一项内容,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提问。在有些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提问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一定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好这个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辩论,讲究的是方式方法,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建议此时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好?
夫妻的感情发生问题,并且难以解决以后,就会通过;离婚的手段进行处理。而离婚所带来的相关问题也是离婚夫妻所关注的。离婚问题一般引起的就是孩子的......
·已经离婚了诉讼抚养权是否可以
多数即将要离婚的夫妻,其实双方针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存在争议的地方往往就是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孩子的家庭争夺的是孩子的抚养......
·为什么北京离婚率居高不下
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消息,截止至2017年9月份,我国离婚率最高的前四位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其中,北京的离婚率竟已高达39%,继续蝉联第......
·怎么判断没能力支付抚养费
计算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外,同时还要结合父母的经济收入。于是有的人在自己失业下岗之后,觉得自己没工资也就不......
·男女申请结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大概可以分为两类,包括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中形式要件就是指男女需要按照规定申请结婚登记,这时就会涉及到流程......
·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代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在不断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有的时候女方出轨导致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
·夫妻两人如何立遗嘱?
夫妻两人如何立遗嘱?方式都有什么?一、夫妻二人同时立遗嘱怎样写我国的继承法律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历来都有争议:(1)一种观点认为,......
·离婚财产可以分哪些2023
离婚财产可以分哪些20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我国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是多少
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支付给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当然,现实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