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在民间交往的过程中,借贷双方类型常见的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民个体之间会发生相互借贷的情况,还有公民个体和公司单位企业的法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借贷关系,另外存在于公民个体和其他民间组织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经常要遇到的,产生借贷后在后续过程中出现纠纷的这种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遇到了纠纷就需要协调,遇到调解不成的情况通常就需要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需要进行答辩,对于答辩,最好是准备一份民间借贷纠纷的答辩状。这样会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有所保障。因为民间借贷答辩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双方当事人称呼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答辩状中首先要列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基本信息(主要是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详细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下面是答辩人所列出的答辩状诉求的具体内容和答辩意见,这点是答辩状中的主体部分,答辩理由中要详细的说明纠纷产生的起因,经过和原委,对于借贷纠纷出现的各种问题也需要有详细的解释,答辩理由中要注意的是两点:第一点,答辩人要在法律适用允许的前提下对自己的主张,借贷的事实情况据理说明和答辩。第二点,答辩人要明确提出答辩的主张,主张中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时依据事实情况来灵活处理。主张是指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可以接受一部分但另一部分接受不收。在答辩状的结尾要附上答辩人本人的亲笔签字才可以生效。如果民间借贷是有委托人或担保人的情况也需要在民间借贷纠纷的答辩状里写上委托人或担保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等)。答辩的理由等内容。总之,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能出具一份好的答辩状,就能对案件和法院的审判有一定积极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当事人双方的判决结果,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要学会怎么样书写民间借贷的答辩状。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并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绪期间用于生活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父亲存款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父亲存款给儿子怎么立遗嘱明确归属的财产就可以,在遗嘱里写明哪个银行,账号多少,立遗嘱日里面的数目是多少。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

·短期借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短期借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可以选择较短的借款时间,而这样的借款也就是短期借款,根据规定短期借款中的最短借款期限为7天,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与还款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规定:1、《最......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债权人通过协议方式,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就叫做债权转让。在进行债权转让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债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利息怎么开票?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利息怎么开票?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利息到当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开票就可以了,在我国,企业如果是向个人借款的话,对于是否支付利息,主要......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债权债务律师远程指导怎么收费?
      债权债务律师远程指导怎么收费?律师是我国常见的一个司法体系里面的额职业,但他相对于法官、检察官甚至公安机关这些国家拟定的国家机关来说要更为的......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一、欠债不还性质1、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2、如果经过法院生效裁判,判决还钱,有能力偿还却据不......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什么?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什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