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人伤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人伤是怎样的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 出院小结 费用清单 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分析处理,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最为关键就是自己的利益维系需要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否则自己的利益保障就会出现不下的纠纷,自己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错误的发生。
  
  


·火车票退票时间限制是怎样规定的
      火车票退票时间限制是怎样规定的火车票退票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具体参考《铁路互联网购票须知》。火车票退票时间一般不晚于开车......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1、买方看房。2、买方产权调查。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

·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1、交易咨询;2、实地看房;3、签订合同;如果买方同意购买房屋,买卖双方则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如果买方并不想直接签......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能办几级残疾证?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能办几级残疾证?交通事故9级伤残能办理九级残疾证。九级伤残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个银行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个银行一、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个银行?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有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或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指定银行去缴纳,然......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此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此时机动车一方很有可能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这个时候就要根据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定各自的......

·一、离职期间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离职期间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可以申请吗?离职期间发生事故也是可以申请误工费赔偿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刚好辞职的,......

·购车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购车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后购车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借钱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于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

·一、道路交通事故立案后私了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立案后私了吗?交通事故立案后民事赔偿的部分可以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八十六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