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家庭想自立门户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离婚家庭想自立门户可以吗?
  
  
  可以,但是需要有独立住房处才能落户口,没有独立住房独立不了。户口不因双方的离异有所变化,二者之间无直接的牵连关系,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出于自愿,任何人或者机构都无权强制公民迁走户口。离婚后的户口迁出主要是涉及女方的户口,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女方的户口不一定要迁出,仍然可以留在男方处。
  
  
  二、 户口不迁出
  
  
  离婚后的户口迁出主要是涉及女方的户口,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女方的户口不一定要迁出,仍然可以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薄上会加盖“离婚”公章,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迁出户口,但是夫妻有判决书裁决或者有迁出约定或者调解书要求等情况除外。
  
  
  三 、自立门户
  
  
  因为每个地方关于户口的相关地方法律法规是不同的,所以自立户口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这个就要各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四 、再婚后户口迁出
  
  
  因离婚后再婚所导致的户口变更的情况,当然是可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而言,另一方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才能办理。当然了还要遵守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刘赓律师2017-04-10 10:54:36回复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不以婚前哪一方的收入高低为标准,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除非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存在房产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房产的购买时间,登记在谁名下,还贷情况等。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以后双方的户口在一起的那么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叫对方迁出户口的,但是如果离婚后想要自立门户的,那么是需要有独立的住房的,然后再把户口办理好就可以了,而且自立门户的标准在各个地区都是不同的。
  
  
  
  


·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一、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

·农村里夫妇离婚后
      农村里夫妇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按规定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则需要考虑双方的条件,主要看谁的条......

·完成起诉离婚六个月算起再上诉可以吗?
      婚姻感情破裂后起诉离婚的,需要分割财产、房产和判定子女归属,诉讼会耗费当事人和法庭的财力、物力、人力。部分人成功分割财产后却反悔,想要重复起......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包括:双方的劳动报酬收入和工作奖金、在生产经营中所获取的收益、著作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性收益、一般继......

·离婚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若本身夫妻之间就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不需要再进行抚养的,则就不用处理抚养问......

·一.未成年女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一.未成年女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可以向法院起诉,......

·涉嫌犯罪家人批捕后怎么办?
      一、涉嫌犯罪家人被批捕后怎么办?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

·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

·一、法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法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