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工伤认定案判决书案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行政工伤认定案判决书案由有哪些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每一类的案由结构分别为:(一)作为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具体对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以种类的形式出现,而不出现其具体表现形式。(二)不作为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诉 行政主体类别 不履行特定职责或义务。(三)行政赔偿类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行政赔偿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1、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面加“及行政赔偿”即可;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由结构为: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赔偿。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此类问题的处理理论上已经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所以对于实际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划分,这样自己的权益保障才会具有实际的操作可行性,但是有关问题的解决会存在较大难度,因此自己需要进行合理的咨询,这样就可以积极解决问题。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资单模板是由什么组成的?
      每一个出来工作的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资了。工资是劳动者工作的最根本的目的。在大型的正规单位,公司发放工资的时候都会一并发放工资单,但是有些......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一、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

·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有哪些
      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有哪些一、前期工作1、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2、确定回迁涉及几种备选户型。3、准备拆迁协议文本......

·建筑智能化资质是否包括弱电工程?
      建筑智能化资质是否包括弱电工程?一、建筑智能化资质是否包括弱电工程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建筑业企业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样的情况。这时候有的小伙伴就会想要离职,但是又担心自己只工作了几天,而没有工资。......

·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

·签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怎么解决
      签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怎么解决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