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单位支付工资报酬,并提供各项劳动福利待遇。员工付出劳动,干好本职工作。当然,合同也可以解除或者终止。目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采取法定解除、协商解除等方式,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和员工都有单方面解除的权利。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

·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可以赔钱吗?
      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可以赔钱吗?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当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

·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约定 在建筑行业方面有许多专业的名词
      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约定在建筑行业方面有许多专业的名词,可能是我国普通公民都没有听过的。建筑工程质保金就是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作出......

·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否可以离职?
      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否可以离职?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可以离职,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

·一、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因非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约定出现此类情况如何处理,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600元,工伤保险待遇当中有一项赔偿是牵扯到月平均工资的,因为工伤的原因所以在治疗期间的原......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下应该要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拿到自己该有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有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有关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

·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几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