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有哪些说到拘留,您肯定都知道是什么,就是公安机关在案件需要的时候,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扣留、拘禁。但是,您也应该发现了一个问题,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行政拘留,有时又是治安拘留,他们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一、关于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
  (一)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治安拘留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综上所诉,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其实是一样的,都是行政处罚之一。
  二、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处罚程序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有哪些呢?现在您应该都清楚了吧,其实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是一回事,都是行政处罚之一,而且还是比较严重的行政处罚。另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一些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特点和处罚程序,希望您对这一块的法律知识有更深的了解。


·侵犯通信自由罪定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通信自由罪定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满足判缓刑的条件,也是可以判缓刑的。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立案标准侵......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

·犯职务侵占罪全部退赃怎样量刑
      该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盗掘古墓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盗掘古墓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盗掘古墓罪追究的法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

·未成年犯抢劫罪该怎么处理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一般这种量刑标准是根据,所犯罪的大小来决定的,诽谤罪这个罪生活中很多人不清楚概念,从而也没有在意一些自己受到的侵害,......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经营罪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要是构成该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涉嫌非法经营罪时,往往都会请律师为自己辩......

·聚众斗殴罪现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现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行为构成要件上分析,聚众斗殴罪是由聚众和斗殴两个......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几年?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法院判定的是错误的,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利益,有案例就是误判几十年,十几年的牢狱基本上就已经与社会脱......

·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1、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12点算1天2、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3、举个例子说明:某人被行政拘留1天,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