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一般来说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一般来说,如果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话,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先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过这个限额,则需要由肇事者垫付。而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医疗费,凭借相关的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等的收据作为凭证,再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第二种是误工费,这个要根据受害人耽误的工期时长和收入状况来确定了。误工时间要根据受害人接受医院治疗的时间来计算,如果受害人因为这起事故受到的伤害长时间无法工作、或者是因为事故导致残疾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确定为残疾的日子的前一天。如果受害者是有固定收入的,这个误工费基本上就是按照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者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就要按照受害者最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赔偿了。第三种是护理费,这个是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来确定。这里指的护理人员是指受害人的亲属、朋友等等,不是雇佣的护工。如果受害者的护理人员是有收入的,就要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是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了护工的,就要根据当地护工的报酬来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限定为一人,如果医院建议多几位护理人员的,则参照医院的意见来确定人数。第四种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一般就是参照当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来赔偿了。第五种是交通费,这个是要根据受害者及其陪护人员因为到医院就医或者是情况严重需要转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来计算的。需要相应费用的报销凭证作为证据。第六种是残疾赔偿金,这个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再按照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确定残疾程度那一日开始,按照二十年来计算,进行相应的赔偿。最后一种是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就是要向需要受害者抚养的人赔偿足够基本生活的费用。
  
  
  


·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已经生成的判决表示不满,认为其有错误之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申诉。那么......

·交通8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交通8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交通8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八级残疾1、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调查完现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调查完现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将会成为民事赔偿的依据。如果在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但是......

·财产交强险最低赔偿金额是多少?
      现在,随着人们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我们对于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提高也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交强险,就是为了避免很多的司机开车......

·交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理呢
      为了出行方便,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驾车出行,享受舒适快捷的同时也难免碰上一些交通事故,但很多司机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就不知所措了,怀着侥幸心理想要......

·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生活中,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认为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不作任何处理的离开事故现场,但是轻微事故中的受害者也是有可能请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

·酒后驾车扣6分还是12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

·未经本人同意担保公司扣车合法吗?
      未经本人同意担保公司扣车合法吗?一、未经本人同意担保公司扣车合法吗?担保公司扣车违法可报警或者法院起诉解决。担保公司与车主之间的经济纠纷应......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癌症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后有过失的一方是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不过设计到的赔偿问题其实是非常复杂的,需要从很多方面来看,交通事故受伤人有癌症的情况虽说比较......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一、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交通误工费申请书在书写时必须要表明自己的误工情形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

·驾驶员逃逸车祸误工费谁先垫
      驾驶员逃逸车祸误工费谁先垫?误工费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没有垫付误工费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

·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