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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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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条件
  
  首先一点是,选定民政局办理离婚,这个民政局的选取必须是男女其中有一方的户口是这个民政局辖区内的常住户口。这就是我们通俗说的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个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所谓合法,就是是按照法律规定有办理结手续的,已经登记结婚的。比如说同居未领证的“夫妻”,婚就不存在“协议离婚”了。同时,还要双方是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去离婚的,而不是受他人胁迫、威胁去离婚的。
  
  第三点,就是说男女双方已经去名下共同的财产如何分配达成了协议,如果存在债务,也包括对后续的债务要如何偿还做出了协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有子女,还必须对子女的未来的照顾、教育费用等有了协商的结果,而且要双方都同意、认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最后一点,如果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男女双方亲自一同去办理,不能请别人代办。
  
  协议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比较方便,花费的时间也比较短。协议离婚时签订的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相比较而言,打官司离婚,需要耗费的时间长,手续也会多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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