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二、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私了(一)三种交通事故可以私了1、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3、双方当事人均无《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列举的过错(也就是规定的第13、14、16条所列举的过错情况)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二)一种交通事故应当私了在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见得都是要报警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什么争议,同时也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话,满足了私了的条件,其实也是可以不用报警处理。但要是有上述几种情形之一,就不允许私了,而是必须要报警,由公安交警大队派员到场做相应的处理。
  
  
  


·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吗
      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吗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
      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米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

·轻微剐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剐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可以一次性扣6分。此外......

·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应该给谁?
      由于我国人均车辆拥有量众多,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也是极大的,在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金确定后,接下来的具体赔偿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但是因......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而醉酒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不仅会造成车辆财......

·醉酒驾车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有些时候其实不在于交警
      醉酒驾车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有些时候其实不在于交警部门有没有查到。对于醉酒驾车的司机来说,有的时候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并没有造......

·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有哪些程序
      车辆载道路上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需要依照相关的交通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处理,如果是非重大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协商解决。在当场部能协......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吗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吗一、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吗?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原则上也会被扣分的,闯红灯的扣分标准是一次扣6分。闯红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率急速攀升,为了事故双方当事人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成为权威的划分,交通警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交通事......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

·一、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

·其实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司机还是认为自己
      其实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司机还是认为自己挺冤枉的。因为觉得明明就没有喝醉,但是却会被认定为醉驾,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