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类型中比较特殊的一类,相关的股权需要转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严重的意义。我国的相关有限公司在办理时,需要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说明相关的出资情况和股份比例。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在担保时的责任和相关义务。着重强调了股东的连带责任问题。可是,很多人对哪些情形下需......

·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写?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每个公司扩张市场都离不开融资,他是做大做强的第一步。然而,融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更......

·最新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最新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集团公司是一种团体公司,一般是由一个公司的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组成,也可以是几个关系密切的公司组成的联盟。那么,想......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是现代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基本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公司越来越多,其组织......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至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现在的理财产品很多,也有很多购买基金的,许多购买基金的人其实或多或少都会关心这些问题:买基金安不安全?基金公......

·股东如何合法退出公司
      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