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能赔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能赔偿吗?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所以交强险是会赔偿的。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从法条可知,当发生交通事后肇事逃逸的,对于被侵权人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没有交强险的,由救助基金垫付,然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肇事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物损失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二、刑法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虽然投保人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了逃逸,但实际上交强险等到相关的责任事故书下来了之后还是会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的。同时,在逃逸的投保人根本都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只是垫付,在肇事逃逸的驾驶员捉拿归案之后,还是可以向逃逸者追偿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有什么后果?
      当今的法治社会,凡事都讲证据,证据又分为人证和物证。而在现实案例中,存在着证人做伪证的情况。做伪证不仅会使得真想无法还原,被发现后还要承担法......

·养老保险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中断时,职工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这些将直......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一、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有车险公司在修车的时候需要车主先垫付修车的费用,但是有的车险公司是不需要自行垫付修车的费用的。车......

·所谓交通事故就是车辆在路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
      所谓交通事故就是车辆在路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它不仅仅局限于人为的,也可能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事故。交通......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部队醉酒驾车的危害和教训是什么
      部队醉酒驾车的危害和教训是什么部队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和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通报批评军车交通违章抄告问题......

·强迫交易数额200万怎么认定
      情节特别严重。由于强迫交易的行为在市场交易中比较常见,因此,法律规定触犯上述行为之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当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

·交通违章处罚金滞纳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违章处罚金滞纳金标准是多少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如果没有超出交强险的赔偿内容那么就由交强险支付。交强险赔偿内容赔偿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

·剐蹭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剐蹭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道剐蹭车辆肇事逃逸可以能被吊销驾驶证,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一百零一条对肇事逃逸的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是全部赔偿,用除了医疗费用的话,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住院费用,全部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医药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