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流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流程
  
  1、双方协议同意并且是自愿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后对孩子的生活环境也得以提升,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带齐材料直接到相关机构去办理手续就好了。那么,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有效证件、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3)拟定好的协议草书
  
  2、同第一条相反,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双方协议不成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对这变更事件的裁决。
  
  这种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行为,属于离婚案件的其中一种,根据离婚法规上的规定:如果有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那么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进行对应的变更:
  
  (1)持有孩子抚养权的,没有经济能力或者因为天灾人祸造成的无条件抚养孩子的。
  
  (2)持有孩子抚养权的,对孩子抱有虐待的,让孩子的人身安全权受到伤害的。
  
  (3)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自愿跟随那一方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且那一方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具体原因,相关证明的,例如持有孩子抚养权的进了监狱之类的。
  
  离婚后,孩子不想跟持有孩子抚养权的那一方一起共同生活的,想要跟着另一方的,可以另外申请诉讼。如果离婚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属于离婚案件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处理相关事件,所以,应该把这不属于离婚案件的事件当做新的案件来处理。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方式
  
  1、协议变更
  
  不管双方离婚后处于什么关系,双方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起诉不是唯一的方法,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之后签订协议来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议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只要是没有涉及到违法的行为,没有危机到孩子的人身安全的,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商量,再通过当事人同意来变更。
  
  2、诉讼变更
  
  走上诉讼道路的,一般是比较情绪化的,协议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走法律程序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一、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
      一、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法院判决准予离......

·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只要形成了遗弃的事实,证据确切,那么就可以起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孩子因被......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

·孩子满2岁离婚怎么判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

·能更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吗
      当男女双方婚姻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因为这也许是一种解脱,寻找过另外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管选择怎样的离婚方式,如果两人孕育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有效吗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有效吗公证是指我国权威的公证机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我国公民的民事法律请求,和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文书等进行法律上的......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就不能离婚。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那另一......

·判决抚养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的抚养权后,没有抚养的一方需要按时缴纳子女的抚养费,但是也有人以不服的心态拒绝缴纳,而又面对法院的判决是无法避免的,对于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制定,之后历经两次大的修订,如今实施的是修订之后的版本。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国家赔偿法都有哪些内容吗?对哪些方......

·单位开除孕期女性如何赔偿
      单位开除孕期女性如何赔偿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

·在我国国家内电子眼违章扣分吗
      在驾驶员进行驾驶的过程中若是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违章驾驶的将会受到相关执法人员的处罚。其中就有电子眼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电子眼的监视可以很大程度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