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工程承包流程是怎么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工程承包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工程承包流程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合同收尾
  
  (8)项目管理收尾八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简单来说就是以下几个步骤:收集项目招标信息——分析、选择意向项目——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析--制定投标策略--现场勘踏--招标问题澄清--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开标——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施工。招投标有专门的《招标法》的,还有造价师考试教材里面有招标的范围(哪些项目需要招标)、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的流程、时间节点要求,常用的投标策略,内容很全的,中标后主要是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业主的话还要去建设管理部门去备案、同时要通知没有中标的单位、并退回这些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第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第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第八、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九、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第十、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对于工程的承包是要按照一定要的流程来进行的,而且承包企业不止一家,这是要进行招标才能更好的进行下一步动作,因此,在想承包一个工程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这样对自己的胜算才会更大些。
  
  
  
  


·半月板撕裂可以报工伤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一、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

·工伤认定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现实中,并不是劳动者一旦工作过程中受伤就一定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确定劳动者的伤害情况确实属于工伤范围,之后确定了伤残等级情况,才能据此获......

·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说工伤补偿其实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工伤赔偿是劳动法中最具实践性的问题之一,工伤发生后予以工......

·员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
      员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

·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
      单纯的从字面上理解强迫劳动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行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这样的行为很多时候会给劳动者造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一、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奖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

·一、受伤后公司不给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一、受伤后公司不给做工伤鉴定怎么办?受伤后公司不给做工伤鉴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可以自己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劳动......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开始工作的时侯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如果遇到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况,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