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1、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回迁户在验
  
  二、回迁房交房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验房技巧
  
  建议收房日期
  
  一般房产商通知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房屋买卖属于大型消费,当事人在购房之前应当对相关详细内容进行了解,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购房过程中也应当明确购房区域,验房阶段是较为重要的。一般房产商通知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

·交通肇事逃逸法院开庭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法院开庭多久?一般2个月,迟不得超过3个月。《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

·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要求交罚金,违法吗?
      如果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对其进行逮捕,以便后期检察院提起公诉,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交纳一定的罚金。很多人就......

·车祸脸部擦伤赔偿多少钱
      没有赔偿额度限制,只对伤情诊疗有指导性文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不同的交通事故有不同的治疗方案的指引,所做的医疗项目应该都......

·一、处理交通事故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处理交通事故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也是需要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的。虽然说到时候就会有相关的人员向您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您来说,......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吗?而又该如何划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