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赌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聚众赌博的行为,《刑法》上规定可能构成赌博罪,但人们习惯称之为聚众赌博罪。而聚众赌博行为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后,才能以此定罪,然后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聚众赌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赌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二、聚众赌博罪如何认定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
  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现在您已经知道聚众赌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了吧。聚众赌博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犯罪,必须要满足了上述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什么,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
      提到职务犯罪,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职务侵占罪,但其实一般说的职务犯罪仅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其中具体包括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等。......

·不得假释的有哪些犯罪?
      一、不得假释的有哪些犯罪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的刑期最多是多久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的刑期最多是多久?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的刑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

·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多久?
      这个世界,有一些人在想办法保护野生动物,有一些人却在绞尽脑汁利用它们创造出丰厚的利润,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在为那些濒危野生动物打抱不平时......

·聚众斗殴罪刑法第几条,它与其他罪名的界限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之一,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甚至出现大多数人在查找罪名的时候,连它到底是刑法第几条都不清楚,以至于无法快......

·非法集资返还全额还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利用股票证券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数额一般比较大。非法集资导致受害人被骗取大量钱财,损失巨大。但有时也会有特殊情况,立......

·入室持刀伤人什么罪名来进行处罚?
      入室持刀伤人什么罪名来进行处罚?一、入室持刀伤人什么罪名来进行处罚?可以定故意伤害或者抢劫罪,具体案情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持刀入室伤人......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提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很多人都表现的很茫然,但其实这就是指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对相应的行为作出判定的时候,需要充分结合这方面的内......

·有关聚众淫乱罪证据有哪些?怎么认定
      涉黄、涉黑都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涉黄又有聚众淫乱、卖淫嫖娼等多种,判定是否是聚众淫乱需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的,那么,聚众淫乱罪证据有......

·缓刑期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缓刑期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023聚众斗殴能不能缓刑
      聚众斗殴能不能缓刑一、聚众斗殴能不能缓刑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