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什么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所获得的商标即“恶意商标”。恶意抢注早已有之,利用互联网对畅销产品进行投诉只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变种。利用“恶意商标”投诉是一种滥用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被抢注大家不要放弃,首先我们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商标是被抢注的。然后到当地商标局进行投诉处理。商标就是企业的一个身份,如果被抢注了,不但自己不可以进行使用,还有可能被别人投诉。国家商标局有明确规定,谁先注册就是谁的。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1.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侵犯著作权是一项民事的侵权行为,一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是因为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和可分性。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

·我国哪些商标被抢注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我国哪些商标被抢注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被抢注的......

·商标网续展时间一般要提前多少开始办理?
      商标网续展时间一般要提前多少开始办理?一、商标网续展时间一般要提前多少开始办理?提前十二个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有哪些一、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有哪些?1、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企业可以......

·对方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一、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商标侵权要找侵权人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话可以到商标局投诉,商标侵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方式有哪些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