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人身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受伤或受损的人做出具体的赔偿。
  
  
  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
  
  
  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
  
  
  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样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责分担(机动车方为全部责任承担100%、主要责任承担80%、同等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承担40%)。
  
  
  2、机动车方为无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赔偿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无责任方)赔偿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1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
  
  
  2、有人员伤亡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车上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赔偿无责任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无责任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全部责任方车上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由全部责任方承担。
  
  
  综上所述,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应该实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者驾驶的不是自己的车辆相应的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出借车辆发生事故的一般责任人有肇事者或者借用人。
  
  
  
  


·二手房交易阶段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交易,也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阶段。当事人每个阶段该办理的事情都办理了之后,才能比较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顺利的完成二手房交易。那到......

·车辆全险是100%赔偿么?
      由于现在的道路交通状况比较复杂,道路上的车也非常的多,所以在行驶的时候不安全的系数还是非常大的,在买车的时候大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车上一个保险......

·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
      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属于社会保险范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社会保险报销。另外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具体......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当中的一种。因此,要是行为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也是构成了交通违章,此时会按照对机动车的处罚做......

·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一、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钱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

·在节假日尤其春节期间,喝酒驾车的人不在少数。醉驾不仅可能危害
      在节假日尤其春节期间,喝酒驾车的人不在少数。醉驾不仅可能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给家人带来痛苦,而且还可能造成其他人丧失生命,对于醉......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一、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1、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可能会无效,可以理解为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失去向......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1、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

·人保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怎么划分的
      人保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怎么划分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1、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