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一、破产资产清偿比例与顺序
   (一)请求权的顺序。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③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按顺序清偿的规则。
  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①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②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③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④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
   二、破产清偿比例中的“分配比例”
  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
  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由此,破产资产清偿比例是依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来确认,在确定了分配方案后,依照清偿顺序进行破产分配,在此基础上依照清偿比例来偿还债权人或员工工资。若当事人有遭遇相应情况我参照本文提出的法律依据确认自己的清偿顺序和比例,同时可委托法律专业人士协助。
  
  
  


·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有什么人组成
      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条件为: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公司运营如果一直亏损的话,企业自然就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只能申请破产来处理公司存在的债务问题,但其实对于公司申请破......

·认缴公司破产清算
      认缴公司破产清算一、什么是公司认缴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一)、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一、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

·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申请破产清算流程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申请破产,公司破产的问题有很多,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一、适用法律确定《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市场竞争总是残酷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稍有不慎,便会使企业的经营陷入两难境地,面临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之后需要对......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依据《公司法......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一、公司申请破产费用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