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备交房条件,而买受人实际接受了标的物,则出卖人已经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义务。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二、怎么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 ,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计算。逾期交房是指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开发商未把房屋交付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在实践中,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事情经常发生。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尽量避免开发商逾期交房。如果开发商发生了逾期交房,要及时找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
      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一、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就有可能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

·交通事故起诉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立案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时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一、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在处理房屋交付纠纷时要根据具体的房屋问题来确定解决方式,具体的房屋问题有:1、一般质量问题。一......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司机们在开车时,一定遵守交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此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能会死人。那么,在实践中,因交通事故造成......

·车辆贬值如何鉴定 怎么对车辆贬值进行鉴定
      车辆贬值如何鉴定怎么对车辆贬值进行鉴定一、车辆贬值如何鉴定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

·车损有没有误工费?
      车损有没有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车损的,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一般情况下,只有人受伤住院治疗,才能赔偿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目前,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向该基金申请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这种情况下治疗是不能中断的......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车,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国的交通安全法,不然的话,不仅会给他人的出行造成威胁,最重要的是对自己......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