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一、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 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二、具体的定损流程: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定损的流程是非常严格的,首先在确定出险后就需要报案,然后由警察勘察现场并确定事故的责任双方在谁,然后进行定损,紧接着需要一一核实相关流程,在经过核查无误后最后进行支付和理赔,但具体定损流程还是需要依照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一、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明确......

·什么是代运营公司?
      代运营主要是指帮助一些希望做电商的传统企业开展网上销售,这就需要该代运营公司具备营销、产品、客服、供应链等全方面的知识,然后可以跟传统企业销......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变更是哪个会决定?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变更是哪个会决定?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公司规定了公司法,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其中公司法当中就有......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担保公司,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它是进行担保作用的一些公司,其实担保公司的作用和职责是比较明确的。那么,担保公司是做什么......

·在我国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想要使企业更加稳定的发展下去,为了符合现在市场竞争的需求,在某些时候可能会通过融资的方式,对企......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我们知道每个公司都必须要有法人,在您看来法人就是公司的最大权利人,有很大权利,所以很多人都想成为公司法人,其实并没有......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一、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由普通合伙人......

·公司法人变更公告都需要怎样办理
      在我国的经济社会上,公司作为一类比较重要的经济主体,我国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约束。公司法人是指能够代表公司进行相应法律行为的当事人。那公司法......

·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怎么写?
      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怎么写?一、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怎么写?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的书写需要标明原来的法人和现在的法人,并且也需要注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