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没有结婚证返还彩礼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男女没有结婚证返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二、无结婚证彩礼可以不退还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是以下这种特殊情况是可以不返还或者只返还部分的。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这是因为在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彩礼的缔结婚约目的已经实现。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正常情况下,我国法律只承认领取了结婚证的夫妻为合法夫妻,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生活的,并不算是合法婚姻关系,哪怕办了酒席也不行,只能算作同居关系。此时,男方给付了结婚彩礼给女方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因为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离婚案件的多发
      离婚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因为社会潜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夫妻双方自身的原因,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问题占据了主要缘由,因此离婚案......

·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况有什么
      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况有什么(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一直较为复杂。当共同财产牵涉到遗嘱时就更加需要进行准确合理的分析与分配了......

·婚后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在很多夫妻的离婚都是由一方出轨造成的,出轨对另一方的伤害很大。通常,针对出轨的情况,往往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对于财产的分割往往是双方......

·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分开而消灭,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内......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离婚不给抚养费会怎样?
      一、离婚不给抚养费会怎样?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由当事人来进行诉讼的,婚姻法当中37条规定离婚之后一方抚养子女的话,那么另外一方......

·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
      现如今有不少夫妻都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但此时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因为,很多人发现一些起诉离婚的夫妻最终是被调解......

·离婚协议对方违约了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对方违约了如何处理?如果当事人之间事先有约定可以主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就不能主张违约金。法定的继承流程开启以后,首先由首批次继承人继......

·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
      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一、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对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有重婚配偶要多久离婚?
      有重婚配偶要多久离婚?离婚是可以随时进行的,并不存在时间上的限制和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而对于重婚的重婚是不合法的,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