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工拒签合同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作过程中也有可能遇到企业拒签合同的情况,而此时对于企业来讲,不仅不能免除对职工的法定义务,同时还有可能承担更多的责任。那到底企业用工拒签合同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用工拒签合同公司如何善后
  在用工一个月内拒签的,终止后按实结算报酬即可,用工一个月以上的,需支付一个月以后期间双倍工资并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依实施条例规定,以上通知终止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单位最好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举证使用。另外,为了说明是员工不签定合同,在通知终止前必须先发送一个要求签定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明确表达要求签定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定的截止时间,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合同的主要条款。最重要的是,以上通知也必须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
   二、企业降低待遇员工拒签合同怎么办
  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降低了录用通知或单位以其它方式承诺的待遇条件,员工拒签,如何处理?
  录用通知属于要约,员工报到后即为以实际行动作出了承诺,双方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录用通知的条件生效,不可单方面调低。法律不会鼓励恶意的行为,如果降低待遇可以得到支持的话,那么单位用工后仍然可以轻易摆脱合同义务,只要约定苛刻的合同条件,在员工稍一犹豫时立即通知终止,在员工准备勉强接受时立即添加更苛刻的条款,直到员工没办法接受。如此,则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雇保护之类规定,部分地被架空了。此时员工拒签,或者视为单位未签定,或者视为已按照录用通知的条件订立了合同。
  不管在什么时侯,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单位处于赔偿风险之中。因此,员工拒签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补偿、工资等等终止后再理论不迟。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避免进一步赔偿的发生。
  
  
  
  


·一、编制外的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编制外的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辞职,不过合同上应该有单方终止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

·2023年新《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补偿给劳动者的资金,但是它的补偿是有一定的界限的也不是无限的,经济补偿金存......

·企业可以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么?
      如果企业批准了员工提出的离职申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会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对方。那么企业中途反悔的话,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以......

·新劳动法2023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隧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什么?
      隧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什么?一、隧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什么?本系列标准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一、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工伤认定未出来前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一、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二级伤残鉴定,具体的规定如下:根据《劳动能力......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目前工资收入成为了一个家庭的中流砥柱,体现了一个家庭能够获得的可支配收入。根据不同的付酬因素和......

·发生工伤事故后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
      在外工作难免会发生危险,甚至发生工伤事故。在慈溪这样一个私营企业十分发达的地区尤为常见。可是,很多人对慈溪工伤鉴定的政策内容不太清楚。那么,......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1、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