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商品价格如何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商标侵权商品价格如何处理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在被没收后一律要销毁。
  
  
  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以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如具有使用价值且侵权商标与商品可以分离的,可以采取‘销毁’以外的其他处理方式加以处置。”
  
  
  二、商标侵权商品的销毁主要有两种情形
  
  
  1.采取上述几种方式仍然无法处理的侵权商品,应当予以销毁。这样既防止因侵权商品处理这一环节未最终完成而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及时结案归档,又避免侵权商品长期占用涉案财物仓库。
  
  
  2.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明显属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侵权商品,应当坚决彻底地销毁,以防止危害后果的产生。销毁侵权商品时,被侵权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侵权商品,办案机构均要制作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定的物品处理记录,连同相关的物品处理单据、照片等放入案件原始档案中备查。同时,还要注意把握好物品处理的时机,原则上应当在法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再进行处理。依照《行政复议法》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案件的复议期是60日,诉讼期是15日,因此,宜选择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后对没收的侵权商品进行处理。
  
  
  商标被侵权了,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并没有构成犯罪行为的,可以先找对方进行协商,只要协商的很愉快,那么法律不进行干涉。商标的有效期的十年,但是如果在十年之后还会想用这个商标,那么在商标届满期一年之内办理续展手续即可。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一、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

·专利公开后的优先权还存在吗?
      专利公开后的优先权还存在吗?只要递交国际申请的日期距国内申请日不超过12个月就可以要求优先权。对于发明申请,是否申请公布,并不是导致其能否被要求......

·商标侵权案件需要多少诉讼费 ?
      商标侵权案件需要多少诉讼费?一、商标侵权案件需要多少诉讼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

·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1、《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

·商标侵权地不同可以分开起诉吗
      可以。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可以,中院是有管辖发明专利的权力的,专利案件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案件的权限及分工。根据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

·商标无效答辩多久出结果?
      商标无效答辩多久出结果?商标法规定: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要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得利等方面......

·专利权获得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权获得条件都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

·注册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注册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