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就业合同中途毁约有什么后果?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就业协议属于普通合同性质,区别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具有法律效力。2、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3、《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应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若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所以,只要够证明你存在的具体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承担该部分损失赔偿。二、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除本法第四百八十条和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第四百八十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第四百八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你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你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缴纳辞职违约金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类型,如果能够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最为全面,如果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根据损失来计算。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在实践中,对于企业以及公司的员工来说,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了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权益,因其中涉及到了员工的权益......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在理财产品逐渐多样化的今天,证券、股票等投资方式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因为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做基础,是的证......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一、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
·服装出口贸易合同是什么样的
服装出口贸易合同是什么样的一、什么是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
·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
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1)在适用条件上,须为有偿合同,特别是双务合同。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故自然就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2)......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当今时代有许多的借贷不再是单一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双务合同形成互负债务的关系。虽说双务合同中......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一、质押合同怎么写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履行担保约......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实践合同成立的条件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