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请律师得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强奸罪请律师得多少钱?关于律师收费应当根据省司法厅和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具体的金额,建议登录司法厅网站查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便协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为准,这里以北京为例)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强奸罪一般判几年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未成年女性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未成年女性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强奸罪的证据确凿的话,律师是不会接这类案件的,因为胜诉的可能性不强。但是法院还是会指派一名律师给相关犯罪嫌疑人,由该律师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主观意见来确定犯罪嫌疑人如何在法院上进行申辩,才能对其进行减少刑罚。
  
  
  


·教唆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教唆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

·徐州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近年来,妨害公务罪表现出发案率高、易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尤其是在各地开展拆迁的过程中,妨害公务的行为更是多不胜数。在我国,对于这样的行为达到......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为人民所痛恨,为刑法所不容。但是,对于什么叫诈骗罪,很少有人认真考虑过,特别是其与......

·虚假广告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广告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一、虚假广告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不一定有罪;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刑事自诉是我国法院诉讼的一种,刑事自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和法......

·醉驾属于刑事案件吗,有什么规定?
      醉驾属于刑事案件吗,有什么规定?饮酒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

·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我国,非法集资的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对行为人定为非法集资罪,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但具体来说非法集资的行为,其......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死缓怎样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死缓,相信您都曾听说过。实践中,对于那些犯罪行为恶劣的人,往往就会判处死缓。那么您知道死缓是如何执行的吗?而死缓与我们了解的缓刑又有什么区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