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不同
  
  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广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分类不同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重在教育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3、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刑事责任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二、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简称“归责”,它是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归结、缓减以及免除的活动。
  
  (一)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
  
  (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联系原则。其含义包括:
  
  (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这也是区分有责任与无责任的重要因素。
  
  (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3、责任相称原则。其含义包括:
  
  (1)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性质相适应。
  
  (2)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
  
  (3)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还应当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
  
  (二)免责
  
  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可以分为: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有效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免责,即所谓“私了”。
  
  6、自助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
  
  7、人道主义免责。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律责任要比刑事责任所涉及到的范围广一些,对于刑事责任只有构成了犯罪才会依法的承担,对于两种不同的责任所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但只要有合法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让违法者对自己做的事情付出相应的代价。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一、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

·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
      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一、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扒窃判刑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扒窃金额高不高,是否到达刑事处罚的标准。数额巨大或者......

·2023两个罪名可以判缓刑吗
      一、两个罪名可以判缓刑吗犯两个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

·刑法修正案八与未成年人的内容包含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与未成年人的内容包含哪些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无累犯”制度的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在我国缓刑人员可以出国旅游吗?
      即使说缓刑是属于刑事裁决结果当中较轻的一种,但如果认为只要争取到缓刑,那么自己的人身自由就不受到限制的话,这就是绝对的扭曲了我国缓刑的这一法......

·包庇罪自首量刑是什么?
      在生活中,不能心存侥幸地以为帮助不法分子隐瞒罪行是不会构成违法行为的,对犯罪分子的行为知而不报并帮其隐瞒很可能会被判包庇罪。但如果能及时改正......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有时不止一个,刑法上将这样的犯罪称为共同犯罪,那么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强奸罪共犯的怎么判刑?我们将在下文为......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一、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烟草非法经营罪烟草无罪辩护如何写
      烟草非法经营罪烟草无罪辩护如何写?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的辩护人出庭参加今天的庭审。庭审前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案卷,......

·判决书抵扣刑事拘留可以吗?
      判决书抵扣刑事拘留可以吗?判决书是不可以抵扣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属于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行政拘留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