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一、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抚养权的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商,而以于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在写的时候就要明确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金额,如果以后存在抚养费用不够的话,那么也要注明清楚是可以依法的进行增加从而保障到孩子的利益。
  
  
  


·国家法律认可的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
      国家法律认可的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

·一、离婚后前夫出国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夫出国抚养费不给怎么办?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

·无效婚姻中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
      无效婚姻中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

·一、如今结婚大概需要多少钱合适?
      一、如今结婚大概需要多少钱合适?结婚大概需要多少钱是没有统一的定数的,如果自身条件不好,那彩礼、筹备的婚宴的这些也都要在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想要确定两个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双方就要写一份监护人协议书,那父母离婚监护人协议......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钱?
      夫妻感情破裂,在无法修复和好的情况下,离婚是解散双方夫妻关系的合法方式。但由于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两人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会通......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

·确认婚姻无效缴纳多少诉讼费?
      确认婚姻无效缴纳多少诉讼费?确认婚姻无效一般只需要缴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具体的收费情况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三个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三个阶段?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

·破坏军婚罪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您都清楚,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其实我国是给予了重点保护的。现实生活中,要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同居、结婚的,那就会被认定为破坏军婚罪,......

·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