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机动车和机动车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是保险公司在这个机动车的第三者的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以内去陪的,高于的那部分,根据一下方式来赔偿:(1)、如果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那么承担100%。(2)、如果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则是70%。(3)、如果是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则是50%。(4)、如果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的,则是30%。(5)、如果是无责任的,那么不承担责任。(6)、如果是交通事故意外的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的,按照《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具体情况确定。(7)、如果是无法认定事故的责任的,那么各承担一半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样也会按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同时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此事故不同的因素来进行协商处理,只要双方有主责任和次责任之分,那么双方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各自的责任来进行承担。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的规定是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第项的内容,交强险虽在赔偿上不分责任,但在保险公司......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几种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购买车辆的数量也在急剧的上升,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车祸越来越多。在现实生活中......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出?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一、酒后驾车撞人的处罚是怎样的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

·新交规闯黄灯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如果当黄灯亮起时,我们开的车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这时候我们是可以继续通行的,不算闯黄灯也不会受到处罚。还有一种闯黄灯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都有哪些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

·交通安全司法鉴定的申请
      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才能被刑法所调整即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在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情形下的交通事故往往是由民法与行政法......

·一、交通事故10级伤大脚趾能顶上吗?
      一、交通事故10级伤大脚趾能顶上吗?交通事故10级伤大脚趾能顶上,十级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是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半年城市和乡镇居民人均可......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交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二、专利年费缴费方式费用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