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一、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
  
  主要包括:
  
  ①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②林木、牲畜和家禽;
  
  ③法律允许的所有生产资料;
  
  ④文物、资料、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如著作权、财产权——稿酬、奖金等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二、继承权权利丧失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0、11、12、13、14条之规定,对应解释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当公民死亡后亲属也是可以继承死者生前的财产,在继承遗产时也是需要确定当事人是否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当有遗嘱时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当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当继承人有违反法律规定后也是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
  
  


·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
      一、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是否属于遗产就要看具体的情况,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一、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

·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一、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

·父母离婚子女能否继承财产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父母离婚子女能否继承财产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亲兄弟的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一、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提供伪证不会丧失部分继承权,但作伪证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孙子是爷爷的第几继承人
      孙子是爷爷的第几继承人?孙子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继承权配偶和父母哪个优先
      继承权配偶和父母哪个优先配偶和父母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

·一、没有立遗嘱的股权遗产如何分配?
      一、没有立遗嘱的股权遗产如何分配?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股权遗产的分配问题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均等的分配遗产,不过,股权的分配不能完全参照《......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

·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想必您都知道亲生子女除了特殊情况,一般都是拥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的。那么不是亲生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有继承关系吗?这个问题我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