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是公证好还是遗嘱好?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房子是公证好还是遗嘱好?涉及到房产过户,遗嘱公证是有最强的法律的效力的,做遗嘱公证更好。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必须是真实的,反映遗嘱人的意思。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二、继承权公证的情况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房产在进行分隔处理时,可以按照遗嘱公证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继承权的具体处理情况,还应当基于实际的房产情况来进行办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遗嘱处理,并到公证部门进行合法的办理公证。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可约定,也是可以不约定的。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也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一、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关于房产过户的诉讼费是不确定的,这个因人而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新婚姻法婚前房子过户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房屋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及到,这是因为房屋作为我们人类的重要财产之一,很多人想要在婚前将房屋过户,因此您想要知道新婚姻法婚前房子过户......

·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
      夫妻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为了不在房产上产生争议,会考虑将名下的房产卖掉,将所得的价款一人一半用于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了,那还可......

·2023年如何做房屋他项权证
      如何做房屋他项权证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房屋他项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书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

·对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对房屋征收的规定如下: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同时......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

·律师365律师团: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律师团: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很多网友咨询我们,“律师,我家的房子要拆迁了,我该怎么办呢?”其实这个问题是非常笼统的,给到律师的信息也不够多......

·一、对于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一、对于父母房产如何继承?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