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是妻子还是孩子?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是妻子还是孩子?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属于前妻的份额子女有权继承。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二婚并不能对抗子女的继承权,但与前妻的关系已经解除,所以不存在由前妻作为继承人的情况,但前妻的子女是可以合法的继承财产的,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出现继承权的矛盾和纠纷,是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遗嘱进行处理的。
  
  
  


·未出生的孩子算不算继承人?
      未出生的孩子算不算继承人?未出生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并由母亲代管,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可以吗?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1、《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

·被代位继承人是哪些人?
      被代位继承人是哪些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6条的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的......

·离婚后前妻有财产继承权吗
      离婚后前妻有财产继承权吗没有,离婚之后夫妻之间的继承权也失去了,除非前夫立遗嘱确定遗产给前妻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一、子女在父母生前放弃继承财产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子女在父母生前放弃继承财产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戊......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一)本人的收入;(二)本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本人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四)本人的文物......

·遗产继承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
      一、遗产继承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若是按照法律继承的规定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具体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

·遗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吗遗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放弃遗嘱继承公证有时效吗?
      一、放弃遗嘱继承公证有时效吗?放弃遗嘱继承公证是没有时效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胎儿有继承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