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补充资料: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1、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有条件限制,需要缴纳养老金满15年以后,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而医疗保险则需要缴满20年才能够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缴费越久越多,则享受到的金额、福利越多。2、在部分城市无法买房不少城市都将买房的条件直接和社保挂钩。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要在北京买房需要至少缴满5年的社保,而且中间不能断交,一旦断交则重新计算5年期限。不购买户口的话,不要说计算年限,连买房的门槛都踏不进去。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主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
      主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的车辆损失以及其他的现场的损失,依据我......

·一、交通事故对方故意诈伤可以报警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故意诈伤可以报警吗?1、对于敲诈勒索行为,可以通过报警处理。2、如果只是要求赔偿数额过高,不是敲诈勒索。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对方......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不需要,股东借钱给公司不是应税行为,不需纳税。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

·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是多少?
      在发生交通意外的时候如果有按时缴纳交强险的事故发生者是可以根据具体的交通保险内容得到相应的索赔款项的,但是每个保险内容都不可能够都赔偿,是具......

·一、受害者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啥资料?
      一、受害者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啥资料?受害者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单位提供的误工证明等的资料,具体需要如下材料:(一)《病历》或者《出......

·车上责任险保费多少
      车上责任险保费多少?车上责任险投标应该注意什么?一、车上责任险保费多少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一般每个座位......

·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
      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可能涉嫌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破坏行为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

·盗窃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盗窃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一、盗窃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3号《关于被盗车辆肇事......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实际的对事故做出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具体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今,您都购买了保险,机动车还存在交强险这样的强制险,一般理赔都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按照我国的规定是不可以进行超员的,这样的危害很大,要是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