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
  
  一、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
  
  这要看实际情况,取决于犯罪的追诉期同时和犯罪金额有直接关系;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百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度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内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容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案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而诈骗他人的钱财,这种行为已构成了犯罪,但对于此犯罪的行为也是有追诉的期限,对于受害者没有在规定的时效之内而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过了此时效就不会受法律保护,人而犯罪者也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
  
  
  


·大学生借网贷逾期不还怎么办?
      借网贷逾期不还怎么办?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作为贷款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需要满足什么要求一、贷款担保人的定义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一、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还款人没有按时还款一般是会有影响的。二、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涉税条款主要体现在合同的形式条款和结算条款上1、在形式条款上,需注意:详细信息栏......

·欠信用卡孕妇能被起诉吗
      能被起诉。如果怀孕期或哺乳期可以考虑缓期执行,但是并没有禁止该孕妇被起诉。欠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该孕妇是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私人信贷死当后 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
      私人信贷死当后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在债权让与中存在着债权表见让与的法律制度,我们可将债权表见让与定义为,让与人并没有实际将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的技巧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的技巧是什么(一)、以单位犯罪着手辩护;在办理非吸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的集资类犯罪均是以公司名义进行,那么如......

·怎么对挪用公款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国家财产的目的,仅仅是暂时挪用进行使用。而在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时候,也要看实......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离婚虚拟债务的额处理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